刚才说过如果有着急的事情的时候我会自己去确认,这个是不得已的方法,可是既然做了就得让别人知道,重要的是让老板了解为什么这件事情能做成,说我小人也好说我虚伪也好,只要不是我份内该做的事情,我一旦做过了,就一定要通过各种方法让老板知道。
要不然白付出努力了啊。。
举个例子吧。
某个型号的原材料供应有可能出现问题,这个是由韩国的供应商供货的,导致我们给客户的供货也会出差错。
其实再跟韩国供应商确认就可以的事情,我们公司的采购不愿意确认了,就说不行,我一生气就直接通过总公司的采购和那家供应商取得了联系,保证了他们的供货,也就保证了我们的供货。
因为这个事情闹得比较大,总经理也听说了这件事。
我就找个时间找他汇报这个事,但是我不会说采购部门怎么怎么不好,我只是报告因为什么事情发生而我做了什么事情,总经理又不是笨蛋,一听就知道不对劲了,为什么不该你做的事情由你来做呢?肯定有内情的啊,这么一来他了解了事情的经过,也知道了我做的事情